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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: 湖北警方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

yesnogod 2009-6-1 21:00

事件给爆出来了,也只好搞个中庸。给平民们一个小安慰,也不会大打自家嘴巴,当然啦,领导中哪里会有败类。说没有就没有。

色不过五 2009-6-1 21:14

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,对付平民百姓的条令。它永远也管不到统治阶级。

gigi1112 2009-6-1 21:27

个人认为 早就应该取消 防卫过当了,只用一个正当防卫 就可以了。

jtlun00001 2009-6-1 22:24

小邓应无罪,不要弄个缓刑什么的向各方交差。
首先明确,如果在实行大陆法系的国家,小邓肯定是无罪的。德国现行刑法典第32条规定:“1、正当防卫不违法。2、为使自己或他人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实施的必要防卫行为,是正当防卫。”第33条规定:“防卫人由于惶恐、害怕、惊吓而防卫过当者,不负刑事责任。”瑞士现行刑法典第33条规定:“遭受非法之攻击,或可能遭受直接攻击之人及其他任何人,均有权采用与该情况相当之方式,对此攻击加以防御。防卫过当者,法官依自由裁量减轻其刑,因过于激奋或惊慌失措而防卫过当者不罚。”
至于我国,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“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”第20条第三款规定:“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伤害人伤亡和其他后果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”本人希望警方就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断定小邓正当防卫,不予起诉。
我国刑法还规定“当不法侵害停止以后,防卫行为没有彻底终止的行为是防卫过当。”;“防卫过当的行为,必然是危害社会的行为。”小邓防卫行为有没有彻底终止,这个我们只能无奈地根据警方的侦查结果,我们就不研究了;那么小邓的行为是不是危害社会的行为?各位自己判断吧。

fsl185 2009-6-1 22:29

政策面问题

政策面问题
政策面问题
政策面问题
中国的政策可以再严厉一点尤其是在这个方面

墙头守望者2 2009-6-2 02:08

防卫过当是理所当然的,人都死了,你防卫还不过当吗?不管楼上们怎么觉得法律怎么偏袒有钱有权的人,要知道,死者为上宾。当然法律一般只能认为如果邓玉娇被强奸了或受伤很多,才刺死那个官员才能叫正当防卫。法律讲的是事实证据,理论上如果邓玉娇被强奸或受伤很多了就没机会反抗了,可法律好像不讲理论上的吧。

ivwei2009 2009-6-2 02:21

防卫过当,放屁,在当时的情况下,还可以想象过不过当吗,换你上去看看,所以说啊,某些人,某些机关纯粹在放屁,给他们亲身试一试就会知道怎样说话了。

oldfeng 2009-6-2 02:47

大家知道了出意见了就叫正当,大家不知道的话,她死都不知怎么死的哦

soufan 2009-6-2 03:13

这种事情怎么评论才能入骨三分,一是拿当年我党清算当时黑ZF是的宣传材料,就可以评的淋漓尽致了。

TOALAWLF 2009-6-2 05:44

10楼的人说得挺好,有黄金的人制定规则。

雨打醋坛 2009-6-2 08:16

相对于先知先觉的知识精英们,群众20年前没有一起走上街头


楼主说的可是89那些人?说实话知识到是有点,这精英可算不上,有机会看看美国媒体对这些所谓精英们的介绍吧,我可不觉得由台湾情报部门每月给开工资的人算是精英。真正的精英是不会做走上街头这种蠢事,更不会被双方政治势力当炮灰。更不会给自己成立的政党选出40多个主席。

闪光的天使 2009-6-2 09:59

天道不公,人何以活.中国现今的种种让我们身在异国他乡的炎黄子孙感到担忧

asd-123 2009-6-2 11:07

新的法律上对强奸,抢劫等严重犯罪行为已经没防卫过当这个说法了....

yuanjing 2009-6-2 11:14

[quote]原帖由 [i]faye0269[/i] 于 2009-6-1 11:32 发表 [url=http://67.220.91.20/foru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32673070&ptid=2120111][img]http://67.220.91.20/foru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相信法律是公正的,没必要把什么事情都看作是什么什么要保护什么。弱者并不一定就是代表着正义。 [/quote]
我承认弱者不一定代表正义,但你的话一定代表了非正义。
不要总是试图标新立异,在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事实面前,你没有必要去玩什么“清高”。好像其他人都是长嘴妇,就你一个会搞深沉。会玩文字游戏的人你排不上号,他们都闭嘴了,你还逞什么强。

yandongqi 2009-6-2 15:26

我不理解这样的判决结果,那些败类就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

snow1105 2009-6-2 15:55

你们在学校没受过党的教育吗?什么叫社会主义的优越性,这就是优越性的具体表现,这样的事情太多太多,现在公开报道的就多的让我们几乎每天都呼吸困难,心情沉重,有时候我还真想呐喊,但不敢,原因其实大家都知道,除非我真的豁出去,不要家庭,不要工作,不要生活了,也许我可以喊出真实的想法和看法,但我不能啊。是不是当权欺压人民的人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肆意妄为呢?国家为什么还是如此的对待自己的衣食父母,难道不明白有一天不是外国势力毁了你们,而是你们自己亲手葬送了自己的一切,对人民好一点吧,起码不要再欺负啊。虽然这是最最基本的人权要求啊。

冰火198603 2009-6-2 16:04

回复 1楼 的帖子

中国自古如此,软的怕硬的,硬的怕不要命的!还有一句话就是现在的土匪少了,警察多了,因为他们都转正了!

C361598670 2009-6-2 16:13

官官相护,民与官斗有几个好下场。下辈子别再做贫民了。

c20071099 2009-6-2 21:28

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,是否警示百姓,遇到类似情况,不要防卫了,否则过当。

hkyong 2009-6-2 21:54

这和我们这个地方前几年发生的高莺莺案雷同,不过,高死了,而那些人至今没得到严正。死者家属现在几乎快神经了,可是这些谁又能管呢,老百姓躲还来不及,还想主动去做刺客?动不动就说我们老百姓有神经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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